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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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有房屋租金被取消低保
男子残疾,因购买有商品房并收租九千元被取消低保。
12月22日,都匀市毛尖镇坪阳村覃先生关于农村低保发放问题的咨询有了回复。都匀市民政局在回复中说,覃先生虽是残疾人,但每年收取房屋租金为9000元,收入已超过都匀市农村低保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故停发农村低保金。
之前,覃先生来电向黔南州热线反映,他是都匀市毛尖镇坪阳村村民,因高位截瘫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一直依靠农村低保维持生活,不知何故坪阳村从2015年9月便取消了其农村低保资格,其认为很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协调解决。
覃先生反映的事项经都匀市民政局调查核实,做了以下回复:根据《都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五款--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 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规定,以及都匀市2015年低保标准农村2640元/人年。覃先生在匀城购买有商品房,家庭人口3人,虽身体残疾但每年收取房屋租金为9000元,收入已超过都匀市农村低保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故停发农村低保金。
都匀市民政局称,如覃先生今后生活困难可向毛尖镇申请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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