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先来看看案例:
一.房客洗澡时中毒死亡,房东担责70%
2011年9月,刘猛将沈阳一处房子租给李明,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由刘猛提供住房内热水器等设备。然而入住3天后,李明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明的家属将刘猛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沈阳于洪区法院审理时认为,刘猛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热水器交付李明,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明在使用出租房里的热水器时,没有尽到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判决刘猛承担70%责任,赔偿李明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22万余元。
二.房东管理不当,房东担责55%
2013年2月18日中午12点多,栖霞区一处房屋突然发生天然气爆燃,当时站在屋内的房客小王、岳母和怀里8个月大的宝宝都被火球灼伤,闻讯而来的邻居将三人送到了医院。由于伤势严重,小王、岳母和宝宝在医院住了好几个月,花了20多万医疗费,经鉴定,岳母受伤最为严重,构成四级残疾,30岁的小王,构成八级伤残,小王8个月的宝宝被定为九级残疾。
事发后,消防部门作出原因鉴定:事故现场燃气灶具点火装置处于开启状态,皮管连接灶具不规范。天然气泄漏遇静电火花引燃致爆炸。根据这个事因,小王和家人认为燃气公司、房主和中介公司三者的共同犯错才导致了这场祸事。为此,小王和家人将三个“肇事者”一并告上法院,讨要医药费等费用共计58万元。
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对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赔偿比例做出了如下认定:在中介、出租方和承租方三方对该房屋查看、验收时,已经发现该灶具左边点火开关损坏不能使用,系不合格的租赁物。燃气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后,房东并未寻找专业人士更换、更新灶具老化的胶管,该不合格的灶具与本次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房东承担55%的赔偿责任,赔偿14万。
三. 提供不合规的燃气具,责任人被判刑
朝阳法院审结一起因一氧化碳中毒导致九人死亡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三名被告人曲×民(男,21岁,山东省人)、刘×玮(男,21岁,吉林省人)、刘×心(女,26岁,江苏省人)被朝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那么,在房屋出租时,房东该做些什么来防范于未然呢?建议如下:
5.2
2.房东应在具有资质的厂家或销售商购买燃气具,并保留好发票、收据等凭证;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维修后应留存发票、维修记录等凭证。
3.向租户移交房屋使用权时,应和租户一起详细检查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检查情况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对接口等关键部位的状况可拍照留存。具备条件的可邀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提供检查服务,留存检查记录。
4.对燃气具的品牌、出厂编号等重要信息应记录在“房屋物品移交清单”。
5.最好购买燃气安全保险,以防不测,减少发生事故之后的损失。
6.定期询问或检查租户使用燃气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租户有不当行为,应告知。上述行为最好留存书面记录(或通话录音、邮件等)。
7.对租户提出的燃气安全问题或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房东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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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租户发生燃气安全相关事宜来往,最好是租户方签订合同的人,或者是家中的年轻人;如果是合租,应要求租户指定某个人作为主要联系人,避免出现信息传递缺陷。非家庭情况的多人合租时,最容易发生信息传递缺陷,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或某人犯错、他人遭殃的情况。房东应特别关注。
9.如有租户转租成为“二房东”的情况,房东应特别关注,最好能经常查看房屋的使用情况。房东、“二房东”对实际租户的燃气安全负有连带责任。要特别防止“二房东”改变房间的功能或分割房间出租,比如严禁将设置有燃气管道设施的空间用于起居室、卧室等。
10.两种气源坚决不可以同时使用,极易发生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