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各地的房屋租赁市场随之风生水起。
然而,租房也有风险,近年来租房所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这不,最近“包租婆”张某就摊上大事了
一天,因为跟家人吵架,情绪比较激动的租客李某拿刀砍伤了小区的保安和物业管理人员。事后,小区的保安和物业管理人员发现李某是租客,且经济条件有限,于是要求房东张某共同赔偿。
受害方认为
房东出租房屋属于一种经营行为。既然是经营行为,都有一定的风险。房东出租房屋,在享受出租经营利益的同时,应当承担出租经营带来的风险。由于房东对租客把关不严导致发生事故,房东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责任范围的赔偿。
房东张三认为
自己只是把房子租给了李某,李某是个成年人,需要也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他砍伤人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自己作为房东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那么……你认为租客惹出麻烦来,房东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吗?”
你怎么认为?
从侵权责任上来讲,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拿刀砍人”的行为已侵犯了小区受伤保安和物业人员的健康权,在民法领域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毫无疑问,李某应当其侵权责任。
房东已将房屋交付给租客使用,作为房东的张某并不负有监督租客李某日常行为的义务。李某已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分辨能力和控制能力,其情绪激动拿刀砍伤人的行为应当由其自己承担责任,房东对此没有过错责任。如果是因出租房屋装修质量等房屋问题而导致他人受伤的,那么房东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其次,李某除了需要承担其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直至刑事责任。“拿刀砍人”的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依照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等,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也要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小编提醒 ◆
房东除了保证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性能,发现租客在出租房内有不法活动也要第一时间报案,不得放任,明知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予以出租使用等,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