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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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项目再遭冷水?
2月16日,据天津日报报道,日前,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天津市建委联合发出关于酒店型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失效的通知,今后天津市不再新审批酒店型公寓项目。

通知指出,2016年1月1日,天津市全面启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该国标要求,城市用地分类中不再包括公寓用地的类型。
鉴于天津市此前执行的《关于加强酒店型公寓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与上述国标不一致,经研究决定,此前执行的通知失效。
失效后天津市不再审批酒店型公寓项目,失效前已出让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地块中含酒店型公寓的项目,仍按原通知规定办理规划、国土房管、建设手续。
酒店型公寓多以精装修、小户型、总房款低等优势吸引购房者,但也有土地出让年限短、非民水民电、单层住户多租户多、物业费较一般住宅高等劣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日天津出台的关于不再新审批酒店型公寓项目的政策,对于商业地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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