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租客周某租了一间门面房开商铺,当时与房东李某约定租赁期为一年,租金半年交一次,并交纳了3000元押金。合同期满后,周某未与房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继续使用该房屋近半年,并交了租金。由于经验不善,周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门面房了,但李某认为,他的门面房一租都是一年,周某租用第二年属自动续约,也要租满一年,剩下的半年要求周某找人转租,否则不退押金。
周某提出疑问:房屋租赁期满自动续约吗?如果他找不到人租这个房子,房东是否有权扣其交纳的押金?
房东利器提醒,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产生一般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上述案件中,周某是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续交租金并使用该商铺的,该租赁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属于第三种情况。依法律规定,房东李某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周某搬出该铺,但要给周某必要的准备时间。同理,周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要及时通知房东。
而终止租赁合同后,周某没有义务为房东再找新的承租人。至于房东扣周某押金,除非双方有合同依据,否则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如果房东强行扣留,周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回押金。
假如周某一开始就了解需要跟房东续约,那么租房的续签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具体参考前合同。
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不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例如续签租期是一年,那么李某未经周某同意就不租了,周某一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要求房东继续租房并赔偿损失。
房东利器再次提醒,虽然是续签合同,但同样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由此可见,对双方来说,续签租赁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